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
各位老师:
为规范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过程管理,提高课题研究质量,根据《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,现就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2023年省教科规划本科高校系列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。
二、检查方式
1.课题负责人填报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》(附件1)与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2.高等教育研究所对管理范围内2023年度立项课题研究进展、阶段性成果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,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3.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各地各校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备案。
三、材料提交
1.省教科规划2023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时间,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到2024年12月31日止。
2.请课题负责人在12月2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》与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汇总表》发送至发展规划处(高等教育研究所)童玉婷办公系统邮箱;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》及《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汇总表》纸质版请课题负责人签字后交至办公楼1605。
四、其他事项
为避免无故拖延课题研究和结题现象发生,请最迟须在2024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(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24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)的负责人,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,按时进行结题鉴定。省教科规划办对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,将做撤项处理,按规定退回经费,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。
附件:
1.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》
2.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汇总表》
3.关于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的工作提示
发展规划处(高等教育研究所)
2024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