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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8-16 09:38:4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

各位老师:

为规范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过程管理,根据《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,现就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检查对象

省教科规划2022年度高等学校系列立项课题。

二、检查方式

1.课题负责人填写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(附件1)与《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2.高等教育研究所对管理范围内2022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,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
3.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各地各校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。

三、材料提交

1.省教科规划2022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时间,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到2023年10月30日止。

2.请课题负责人在10月25日下班前电子版《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与《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》发送至发展规划处(高等教育研究所)张静办公系统邮箱《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》纸质版请课题负责人签字后交至办公楼1607(电话:83863107)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为避免无故拖延课题研究和结题现象发生,请最迟须在2023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(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22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)的负责人,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,按时进行结题鉴定。省教科规划办对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,将做撤项处理,按规定退回经费,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。

 附件:

1.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

2.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

3.关于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提示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发展规划处(高等教育研究所)

  20238月12日

附件1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(1).docx

附件2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.xlsx

附件3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工作提示2023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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